請準備僱主的香港身份證副本.如僱主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請另外出示僱主的旅行証件副本(包括個人資料及附有最新香港簽証等資料的頁數)。家庭成員之姓名,香港身份証號碼及出生日期。
僱主及同住的家庭成員,年薪不少於港幣$180,000.或月薪連續三個月不少於港幣$15,000.。客戶可以稅單、定期單,每月出糧之銀行存摺或月結單作入息證明,私人公司糧單則不適用。
在僱傭合約內申報的住址證明,可以最近三個月的差餉單、水費單、電費單、煤氣單、住宅電話收費單、有線電視收費單、排污費單之任何一張作證明。
若僱主居於租住的是公屋,則需要提供租約及到所屬之房屋辦事處申請外傭臨時居住戶籍同意書(暫住證)。
僱主必須安排外傭一個固定睡眠位置,例如獨立房間或與小孩或同性成年人共用一間房,絕不能與異性成年人共用一間房。
僱主應為外傭購買一份勞工保險或勞工醫療綜合保險。
僱傭合約為期二年,僱主每月給予外傭之薪金不可少於港幣$3,580.。如僱主支付予外傭之薪金少於以上規定,僱主即屬違法,最高刑罰可判入獄及罰款,並需補回所欠女傭薪金及息利等。如女傭接受少於規定薪金3,580元正亦屬違法,外傭可被判入獄及罰款。
雙方均可隨時終止合約,袛需在一個月前通知對方或補償一個月薪金,即可解除合約。僱主必須支付全部所欠之薪金及假期補償,支付由香港返回原居地之單程機票,同時須要於7天內以書面通知香港入境事務處其終止合約原因及日期,並將女傭及僱主本人之身份証號碼, 合約號碼,女傭之護照號碼,簽証號碼,住址等一拼填寫, 自己並須保留副本作為記錄。
僱主必須給予外傭每星期有薪假期一天,如外傭工作滿三個月後,則可享有法定假期(勞工假),如外傭工作服務滿一年,則可再享有七天有薪年假(大假),外傭有薪年假的日數可隨外傭服務年資按年遞增至上限十四天,所有假期,均可由僱主指定,女傭無權異議,但僱主必須在每個月開始之前將休息日的日期通知女傭(註:新聘女傭在首三個月內衹享無薪勞工假期)。
女傭之薪金支付及假期補償均須由女傭簽署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