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薪金
香港勞工處法定之海外女傭薪金為每月港幣3,480元年終無須支付雙糧或花紅
徵款
僱主在二零零三年十月一日或之後申請聘用外傭,須就每名聘用的外傭的整個僱傭合約期,向政府繳交每月港幣400元的僱員再培訓徵款
(即合共港幣9,600元)僱主可選擇一筆過繳付全數9,600元徵款,或分四期(每期2,400元)繳交.
工作範圍
家傭的工作範圍只限於家中的家務打理和照顧小孩等, 家傭之工作地點必需與僱傭合約的地址相同。
保險
家傭在抵港日起,僱主必須為家傭購買勞工保險,否則屬違法,最高刑罰可判入獄及罰款
機票
家傭工作每滿兩年,僱主需支付家傭回國渡假的單程機票;如不續約,僱主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家傭,同時亦需付家傭返回原居地的機票。
休息日, 法定假日, 年假
休息日: 家傭每星期享有一天的休息日;
法定假日: 請向本公司索取最新的法定假日表
年假:家傭為同一僱主工作滿12個月後,便享有有薪年假. 由7天起按年數而增加至最多14天.
終止合約
僱傭合約為期兩年,由抵港日期起計,雙方均可隨時終止合約,袛需在一個月前通知對方或補償一個月代通知金,
即可解除合約。僱主必須支付全部所欠之薪金及假期薪酬,並支付由香港返回原居地之單程機票及交通膳食費,
而僱主必須在解僱家傭後七天內以書面通知香港入境處,列明已於何時解僱家傭,及將家傭與僱主之身份証號碼、
合約號碼、家傭之護照號碼、簽証號碼及住址等資料一拼填寫,並須自己保留副本以作記錄。當入境處收到終止合約通知書後,僱主之責任即時完結(除特殊情況外)。根據現時入境條例,傭工被終止合約後,逗留在港不可多於十四天或於簽証限期前離港,以較早天數為準。
如欲得知更詳細的有關資料,可致電香港入境事務處 /勞工處查詢
常用電話:
|
|